发布时间:2026-06-19 热度:
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分析。内部审计监督是高校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干部的选拔、任命和监督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是其他监督手段不可替代的。内部审计的本质目标是揭示和评估组织的各种潜在风险,或纠正错误,防止欺诈和微观进步。内部审计的核心特征是消除欺诈和腐败的土壤,实现“标本兼治”的基本审计目标。与国家审计和独立审计相比,虽然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较弱,但在维护组织利益、促进组织管理、防范组织风险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目前,高校开展的党、政府、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有效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①教育内部审计制度。1985年至1995年、1996年至2005年是教育内部审计发展的两个里程碑式的十年,特别是未来十年是我国科教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高等教育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在此期间,教育部内部审计由原国家教委审计局划归教育部财务部。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努力下,教育内部审计恰逢发展机遇,取得了长足进步。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审计领域不断扩大,教育审计制度不断完善,审计质量不断提高,为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然而,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复杂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频繁,资金数额巨大,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和新事物,如世纪之交的高校转移与合并、学校企业重组、物流社会化、近年来的教育乱收费、高校职务犯罪等,对现有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教育部要与时俱进,单独设立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从领导关系上理顺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应对这些新问题。
②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管理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防腐制度实施纲要》提出“加强审计监督,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确立了审计工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的重要地位。近年来,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中央有关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办理调动、调动、轮换、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由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事变动频繁,审计对象增多,审计部门实力有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二是审计实效性不强。“先审计后离职”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原则。但从实际实施情况来看,普遍存在“先审后审”的“马后炮”逆程序做法,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收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带来诸多不便。审计结论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无法发挥作用,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难以追究责任。第三,审计结果难以使用,缺乏责任。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基本上是审计实施和听取情况,缺乏对迹象和倾向问题的深入分析,没有完善“问责制”,导致缺乏责任,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涉嫌陷入刻板印象,不能充分发挥防治腐败、遏制职务犯罪的监督作用,这也是高校职务犯罪高发的现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