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8 热度:
模拟财务信息编制的具体原理和方法
对于如何编制模拟财务信息,美国SEC规定,应根据计划或完成的资产重组交易,在交易发生前对历史财务报表进行可追溯性调整或合并后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具体规定更加灵活,使模拟信息能够适应各种事实和情况。在编制模拟利润表时,需要明显区分交易的一次性持续影响,并将一次性影响项目(暂停运营、非常项目和会计政策变化的累积影响等)排除在模拟利润表之外,但应在注释中解释。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IPO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大规模资产重组、吸收合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将按指导意见执行。针对这一指导,我们认为在IPO中,模拟财务信息编制和报告需要讨论以下几点:
1.对于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我们必须强调信息的相关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该指导非常强调信息的可靠性,这将削弱信息的相关性,甚至是无与伦比的。例如,原企业会计中采用内部价格计量的内部产品或劳务转移形成的部分,应以报告期内的实际内部价格为基础。这一规定的结果是,为了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润表的编制采用了不同的计量标准。重组后公司收入的计量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重组前基本以成本为基础。这样,每年的财务信息就无法与之相比。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制定的内部价格往往不考虑管理成本,有些企业的内部价格甚至无法弥补成本,也不是真正的内部价格。我们认为,模拟财务信息是在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重组前两年的收入应与同期产品或劳务的市场价格进行模拟。在不能寻求类似价格的情况下,应在成本的基础上增加适当的毛利。再比如,根据指导意见,债权人在设立股份公司时承诺放弃债权或债转股的,在划分财务费用时,不应追溯和调整股份公司成立前一年的相关财务费用。按照这一规定编制三年的会计报表,对财务费用这一信息没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份公司应根据置换结构重编会计报表,而不仅仅是编制和披露准备财务信息。指导方针是在重大资产置换发生时,或按原计划编制财务信息。对于第一次IPO,如果报告期内发生重大资产置换,三年的财务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编制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资产和业务中产生的,因此不能反映实质性内容。因此,根据重组结构编制的财务信息不能作为准备考试的财务信息,而应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3.在报告期内发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时,应区分支付方式。合并基准日前的会计期间,应当按照合并后或者合并前的公司结构编制。吸收合并或者控股合并,以现金方式购买企业的,上市重组企业的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被购企业自合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上市重组企业在整个报告期内,应当包括被购企业的经营成果。但被购企业在合并日前的资产负债表不应进行模拟调整,因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投资者提供了最有用的财务状况信息。
4.对于中国企业的特殊性,在模拟财务信息时应考虑。例如,原企业免费使用的土地、商标、专利权,在模拟财务信息时,应在报告期初有偿使用,并考虑使用费用计入模拟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