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6 热度:
海外上市应注意的问题
公司结构必须简单,企业股权变动必须明确,避免不当相关交易和不易披露的问题。披露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经营的最直接的方式。在披露信息时,我们不应夸大或遗漏,也不应有无尽的虚假披露。为确保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正确性和董事责任的保证,企业应配合发起人和律师进行验证。企业利润增长可分为有机和无机增长两类。有机增长是指公司自身业务的内部扩张,是自然发展趋势,也是吸引投资者的关键;无机增长是指公司通过收购合并产生的规模增长,但收购合并的机会不能强制,投资回报率取决于收购价格,难以测试无机增长;许多高科技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不断收购和合并一些具有特定技术优势的小企业,如果收购能比企业自身的研发产生更大的效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筹集资金的目的必须明确合理,并能给公司带来显著的回报。使用资金的回报必须有合理的计算。公司上市后,应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密切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和股东董事,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和兴趣。发行股票的时间和效果对发行的效果至关重要,因此掌握上市时间非常重要。把握好上市机会不仅可以提高发行利用率,而且对公众认购的反应也相对温暖,否则会导致发行价格低甚至发行失败。企业上市有许多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重组法律、会计准备、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审计等,企业必须尽可能配合中介机构按时完成。优秀的财务顾问和发起人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企业完成准备工作,掌握上市机会。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a股上市采用配额制度,程序复杂,时间长。虽然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向a股审批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倾斜,但由于申请配额的公司众多,国内还没有形成二板市场,只有少数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获得上市配额;上市的a股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重组企业,业务以传统产业为主,规模一般较大。以红筹股方式上市的公司受红筹股指导的规范,经中央政府严格批准,对高新技术企业以红筹股方式上市有很大限制。香港二板市场更适合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但目前二板市场国内审批程序尚不清楚。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对宽松的审批程序,有利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利用二板市场进行融资。
另一方面,中国注册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股份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表现为:1、高新技术企业家不能使其股份获得市场价值,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增值或鼓励高新技术创业;2、风险投资不能通过上市套现,缺乏主要的退出渠道,不利于吸收风险投资;3、不能享受海外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灵活性。例如,如果以香港公司常用的方式配售股份,就不能以发起人股份作为抵押贷款,发行可换股债券;4、缺乏内部激励机制,人力资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建立有利的激励机制。中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无法做到这一点。建议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应借鉴国外公司的激励机制,制定员工持股和认股计划是将员工利益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这些方法也需要政府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的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