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4 热度:
中国EMC项目融资模式创新
(1)引入结构化共享租赁概念
结构化共享租赁最早于1998年由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公司董事William Krueger在文章中提出,租赁委员会后来决定将其翻译成“结构化共享租赁”,而不是使用“结构化参与租赁”的原始翻译名称。
结构化共享租赁是指出租人选择符合要求的出卖人购买租赁物,然后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并按还款方式约定的比例从承租人处分享收入,完成租金回收的租赁方式。其中,出租人在选择出卖人和租赁物时,应充分考虑承租人的要求。该模式的特点是双方同意支付租金的具体方案。通常,出租人按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回报,即按收入分享扣除租金,双方共享项目收入。
(2)设计思路
鉴于我国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和自身特点,本文试图基于结构化共享租赁理念,以共同投资、收入共享为核心理念,从以下三个原则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资能力的需求,避免国家补贴、辅助政策依赖融资模式。
原则一:以项目为基础
过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主要由能源管理公司贷款完成。由于缺乏可抵押的固定资产,筹集资金往往非常困难,即使融资成功,一旦项目失败,能源管理公司也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偿还问题。鉴于此,本文在构建融资模式时,充分利用项目融资的特点作为设计原则,以项目收入作为项目投资回报,吸引各方资金。
原则二:合理分担风险
在采用传统融资方式进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时,投资者往往是参与者之一。投资者在承担项目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也承担了项目的大部分风险。由于项目风险过于集中,许多投资者在投资时反复权衡甚至放弃投资,项目融资的成功率和实施效率大大降低。因此,在构建融资模式时,试图优化投资结构,使各参与者以不同方式参与投资,合理分担项目风险,提高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原则三:利益共享
利益共享是吸引投资的关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融资模式的风险集中,使投资者望而却步。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参与投资,关键是利用利益吸引投资,分享项目利益,吸引多方参与,扩大项目融资来源,提高融资成功率。
(3)EMC项目结构化共享融资租赁模式建设
1.参与主体
(1)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是融资模式的经营主体,作为出租人,主要负责从潜在投资者那里获得投资资金,从节能设备供应商那里购买设备,支付相关资金,与能源管理公司协调设备租赁。租赁公司在协调和平衡各方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担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能源管理公司。能源管理公司是一家节能服务公司,在这种融资模式中扮演着承租人的角色。在融资过程中,租赁公司应协助租赁公司以未来的节能收入为担保,必要时向投资者提供节能收入说明。
(3)潜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是该融资模式的主要投资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潜在投资者主要包括银行、投资公司、地方政府、有投资意向的大型企业等。
(4)设备供应商。与传统的金融租赁不同,在结构化的共享金融租赁模式中,设备供应商不仅仅是设备的简单供应。它还以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提供设备,并通过收入股息回收租金参与融资,并与其他参与者分享收入。
(5)节能用户。节能用户往往不直接参与融资,而是通过合同将节能改造委托给能源管理公司,并在项目中后期直接受益。
2.操作流程
第一步:能源管理公司协助租赁公司以未来节能收益为担保,从潜在投资者那里获得投资资金,并同意能源管理公司在分享利益时为潜在投资者提供节能收益说明书。
第二步:潜在投资者与租赁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约定潜在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和收入份额比例。潜在投资者作为金融租赁客户,双方签订的协议赋予租赁公司管理租赁资产的权利。
第三步:租赁公司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后,在引入资金的基础上增加自有资金,与节能设备供应商签订购买协议,供应商通过实物(节能设备)融资租赁的方式投资融资模式。设备资金的支付,由租赁公司先向供应商支付(一般不低于设备资金总额的30%)。项目投产后,剩余未付金额以项目收入为基础,以收入分成的形式扣除。
第四步:租赁公司与负责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公司租赁设备和能源管理公司使用设备。在这种模式下,租赁公司不仅起到出租人的作用,还负责整个模式的运营和管理,必要时在各个环节和各方参与者之间发挥协调作用。
第五步:租赁公司向能源管理公司确定项目收入,以收入分享的形式收取租金,并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与潜在投资者和设备供应商协调利益分配。
结构化共享租赁由上述五个步骤组成。其中:租赁公司是整个模式运作的核心和主体;潜在投资者起初始资本支持的作用;设备供应商以租赁的形式加入模式,参与投资。该模式的成功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参与者是否能够信任和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