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1 热度: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简介
在现代社会形态体系下,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管理者,对公众承担着普遍的公共委托责任。领导干部作为政府部门的管理者,自然要对相关资产的研发、保护和利用负主要责任。
生态资源离职审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需要,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研发、应用、保护等委托管理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资产委托管理责任的履行。
一方面,可以规范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行为,避免自然资源资产严重浪费、过度开发等问题;另一方面,明确以往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管理。然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作为一项开创性措施,在高度肯定其加强领导干部环境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的同时,也应考虑是否有足够的条件确保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
与现有领导干部离职审计、经济责任离职审计等其他审计工作相比,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既有差异,也有联系。一方面,要充分借鉴相关行业审计工作的宝贵经验,提前做好准备,事半功倍;另一方面,也要深入了解自然资源资产本身的特点,根据自然资源资产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不能循规蹈矩。
(1)继续完善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时,首先要明确各政府机构之间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离职审计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上下级审计机关与同级审计机关的统筹协调,更需要环保、土地、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一方面,通过各级审计机关的联合,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审计工作的重复性,更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减少审计人力不足。对于一些跨境范围广的自然资源资产,可以选择由相应辖区内的最高审计机关牵头,各下属政府审计机关配合,避免区域公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合,明确审计机关的主导地位和其他部门的辅助责任,建立以审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为辅的联合审计小组,形成统一的机动协调工作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推动离职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征求专家意见,建立信息系统
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种类繁多,信息复杂。因此,在开展相关离职审计工作时,不仅要与政府职能部门合作,还要与掌握大量生态资源数据的科研机构和社区组织合作。必要时,要利用相关领域专家的力量,避免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提高生态资源离职审计效率。此外,为了有效利用复杂分散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需要跟进相关内容体系。通过建立标准化、标准化的生态资源服务平台,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的同步和整合,统一管理、总结和分析这些自然资源资产信息,使内部审计人员能够有效利用相关信息,最终达到合理评价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目的。
(三)年度审计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换届时间相对集中,短期内对任期较长的领导干部进行离职审计相对困难,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为了解决离职审计人力不足、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滞后等问题,可以考虑适度进行年度审计。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年度审计,可以更好地实现与领导干部任职期的同步,合理划分历届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避免跨代公平问题。此外,考虑到我国政府内部审计人员有限,年度审计的全面实施脱离现实,可以参考经济责任审计中“滑动审计”的做法,即2-3年是滚动期,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形成定期的制度监督体系。
(四)探索运用“先审后离”的方法
目前,我国的离职审计一般是“先离职后审计”的方式。离职审计的目的之一是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环境责任,作为组织部门绩效考核和人事任免的依据。领导干部人事调动甚至办理晋升手续后,实施相应的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不仅不能实现这一目标,而且给内部审计人员带来压力。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离职审计的效果,我们可以选择向前推进审计通行证,逐步实施“先审计、后离职、再任职”的审计模式。通过任职前、任职中、任职后审计的有机结合,完成审计资源的有效整合,降低审计成本。
(5)以风险为导向,审计重点资源
由于我国自然资源种类繁多,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巨大,难以对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使用私营部门的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例如,对公众关注的生态资源进行重点审计,对于其他非重点自然资源资产,可以采用抽样审计方法进行常规审计。对部分类型和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重点审计,可以帮助我们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使我们能够更合理地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对审计风险的合理评价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审计团队。要加强对政府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培训和评价。时机成熟时,可选择建立政府审计师制度,提高政府审计准入条件。
(6)建立责任档案,坚持终身问责
目前,我国领导干部离职审计一般由上级组织部门领导,同级审计部门具体执行。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的同时,要完善相应的考核标准,充分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综合利用、股票增量、环境污染和保护。此外,完善审计结论报告制度,审计机关应当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职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并分别报同级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组织部门在考核任免领导干部时,要正确制定并严格遵循生态红线,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归入相应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必要时,我们还可以尝试为领导干部设立“自然资源资产问责跟踪卡”,记录政府机构任职期间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应用、污染和处理。部分领导干部离职审计有问题的,应当报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进一步调查处罚措施,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