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2 热度:
我国资源环境审计现状
(1)我国资源环境审计取得的成果
1998年,审计署正式成立资源环境审计司,标志着我国资源环境审计的正式出现。与其他财务收支和经济收入审计相比,发展时间短,发展相对缓慢。可以说,我国资源环境审计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在不到20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在资源环境审计方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1.资源方面。通过对土地、林业、矿产、水等重要资源的审计,揭露了一些地方在开采过程中遇到的资源开采过度、保护制度过于松懈、违纪行为严重等问题,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的原因,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有关检疫局的错误实施,促进了资源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资源的保护利用。
2.环境。通过对重点流域(水)水环境、气体等生态环境的审计,以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健康为代价,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环境重点工程建设。
(2)当前资源环境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资源和环境审计人才。资源和环境审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审计方法。虽然中国审计署已经设立了资源和环境审计部门,但它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由于生态资源和环境的有限和稀缺性,创造了资源和环境审计的特殊性,这就要求从事资源和环境审计的人员不仅要掌握传统的财务和审计方法,还要具备与环境保护和自然Y源相关的专业知识。受传统审计方法和思想模式限制的内部审计人员只能寻求外部相关专家的支持,给审计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困难。
2.审计重点是资源和环境资金的应用,而忽略了其他审计项目。我国资源和环境的审计内容仍以资源和环境专项资金为主,使资源和环境审计受到一定的思想和范围的限制。内部审计人员将审计重点放在资金上,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可能忽视其他审计项目,导致审计失败。不仅审计资源和环境专项资金的使用,审计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评估计划实施的环境政策和环境保护项目,审批实施的资源和环境保护行动的数据,都应作为资源和环境审计的重点。
3.现行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充分的审计依据。我国初步形成了包括宪法、相关细节法律和相应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在内的保障资源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不仅在保护和综合治理生态资源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为审计机关进行资源环境审计提供了参考。但与此同时,我国专业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很少,甚至空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以及审计署制定的《中国国家审计基本原则》等审计法规没有涉及资源环境审计的相关内容和具体实施方法,导致资源环境审计过程中缺乏审计依据,无法获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阻碍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