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1 热度:
中国所有制已经从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种经济组成部分共存发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分配模式由单一的按劳分配和事实上的平均主义转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允许个人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分配模式并存;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无一例外地与市场密切相关;国家整体经济实力逐步增强,人们越来越亲身体验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观念和生活方式也日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与此同时,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过程也导致了官员腐败、下岗失业、分配不公、不公平竞争等特定现象。正确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不仅是不可避免的现实,也是一个具有长远意义的课题。这里只讨论一下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公平分配问题。
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明显不公平的主要表现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太大
我国城乡收入差异是我国居民总收入差异的主体,也是我国居民总收入差异扩大的主要原因。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加快,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放缓。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1月至9月,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2973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5%,比去年同期增长2.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30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但增长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考虑到城镇居民在社会保障、公共产品等政府转移支付方面的差异,以及城镇居民在住房、物价、实物补贴、公共设施等方面获得的福利,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收入差距必然会积累成个人财富差距,导致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聚集在城镇居民手中。
(二)地区间收入差距遥远
中国地区居民的个人收入差距可以从城乡两个方面进行统计。20世纪80年代末反映了东西部城镇居民的个人收入差距。20世纪90年代以后,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尤为明显。据统计,2010年东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浙江、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611元和12862.53元,农村居民人均净收入分别为1万7元和3万多元。从绝对值来看,区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基本维持在1.5倍至2倍左右。从农村居民个人收入水平来看,虽然国家振兴东北、加大中西部发展以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所增长,个人可支配收入的环比增长率略高于东部地区,对缩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从实际可支配收入的绝对数来看,区间差距显然不会在短时间内消失。
(3)行业间收入差异明显
近年来,行业间的差距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并越来越集中地成为公众和舆论的焦点。电力、电信、能源、交通等垄断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就业人员人均收入水平,无论是绝对金额还是增长率远高于其他行业和部门,工资福利差距的长期积累,不仅造成绝对收入的行业差距,而且扩大各行业的收入增长率差距,如果垄断企业员工的平均人力资本与竞争行业员工的人力资本相比,这种收入差距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特别是在专业稳定性方面,垄断行业员工明显高于城市集体单位、股份制合作企业和私营企业。目前,选择国有企业的大学毕业生比例急剧上升。2008年为17.9%,2009年为27.1%,2010年为34.1%,超过选择外资企业的23%。这种就业趋势的选择也很好地说明了垄断企业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