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6 热度:
1. 从审计发展的角度来看,效益审计是审计发展到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
审计以委托关系为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从社会审计的发展轨迹来看,主要经历了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会计报表审计三个阶段,审计目标不断从保护和公证延伸到管理效益。审计的发展并没有改变审计的本质属性和功能,主要是其表现形式,即审计目标。审计目标的变化反映了社会环境对审计期望的变化。从世界的角度来看,在发达国家或地区,由于社会信用良好,法律意识强,真实性和合法性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发现的问题较少,审计的重点转向了效益问题。从中国的角度来看,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确定了国家审计的三个目标,即财政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可以看出,从立法的初始阶段开始,效益就被确定为审计工作的目标。然而,由于市场经济仍处于发展和增长阶段,真实和合法的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效益问题仍然是审计的焦点。
由此可见,效益审计只是审计发展到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并不是一种神秘而难以捉摸的新商业活动。效益审计必须遵循审计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同时,不同的审计主体(国家、社会、内部审计)进行效益审计,审计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没有实质性差异。
2. 从审计思路来看,效益审计不能与效益评估混淆
有些人认为,项目或单位的绩效可以由内部审计人员或政府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授权或委托。绩效评估允许独立机构以授权或委托的形式进行。
虽然效率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评价加强责任,改进管理,提高效率。然而,从涉及的内容来看,两者是不同的。绩效评价可以是一个全面的评价,也可以是一个或几个问题,而效益审计主要是针对一个或几个问题。在研究国外效益审计报告时,相关人员发现,几乎没有一个效益审计项目的目标是全面评价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从审计和评估的基础来看,审计来自委托责任,而评估来自交易。由于基础不同,两者在本质属性和功能上存在根本差异,技术方法也存在很大差异。显然,审计和评估不能因为主体身份的独立性相同而混淆,也不能因为所有的评估功能而混淆。同时,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是审计人员开展的活动也不全是审计活动,还有其他监督服务活动。效益审计相当于对单位绩效的综合评价,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也是非常有害的,会失去审计本身的特点和优势,给效益审计更大程度的作用带来负面影响或障碍。
因此,要有效地进行效益审计,必须正确区分效益审计与绩效评价的根本区别。正如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所指出的,目前的效益审计应以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为基础,而不是像国外那样进行综合效益评价。
3. 从审计对象和内容来看,效益审计不一定是经济效益审计
简而言之,效益就是效益和利益,包括经济效益和其他效益。1986年,最高审计机关第十二届国际会议发表了《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与审计质量总体声明》。在声明中,效益审计被定义为公共部门管理资源的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即“三E”)所作的评价与监督。经济性(Economy)这意味着以最低的成本获得适当数量和质量的投资资源(如劳动力、材料、设备和资金等)。效率性(Efficiency)是指可利用资源的投入与这些资源的产出之间的关系。效率的提高意味着每个单位的投入可以创造更大的产出,或者相同产出所需的投入资源更少。效果性(Effectiveness)关注的是作业活动或产出是否成功实现了预定目标。通常可以通过投入、产出和影响来研究和评价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即是否通过经济购买和有效利用资源,以最低的成本成功实现预定的目标(效果)。
可以看出,效益审计不一定是对投入产出经济效益的比较和评价,也包括实现预定目标。换句话说,效益审计的许多情况都是非货币效益,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等。在进行效益审计时,应具体处理具体问题,不能先入为主,茧自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