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热度:
完善会计委派间接监管方式的建议
(1)加强机构预算管理间接监督人员应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意识,在单位实施综合预算管理,积极参与年终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的真实性、可比性,同时在一些基础较好的地方试行月度支付计划,促进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财务检查制度
建立财务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工作的内容、权责,由专人定期、不定期检查被监督单位和项目,指导被监督单位的会计工作,及时向中心报告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会计管理中心应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实施。在实践和检查过程中,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新的管理措施和措施。通过定期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鼓励会计人员自觉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会计管理中心能够及时掌握监管单位的经济动态,有效限制监管单位资金的使用。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
首先,会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并通过考试或考核后才能上岗。二是对在岗会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三是会计人员规定服务时间,是保证会计人员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关键。四是加强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
(四)建立财务信息报送、反馈和披露制度
被纳入人间接监督的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使会计中心能够及时了解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被监管单位的财务问题。会计中心与被监管单位之间建立了完整的议事反馈制度。即:重大事项一事一反馈,日常事项一月一反馈,总结一季一反馈,年度报告一年一反馈,议事反馈制度必须定期集中。利用信息披露或披露,加强舆论监督,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后逐步稳步推进披露或披露的内容、层次和范围。
(五)参加单位财务人员考核工作
对会计人员考核实行双重考核原则,以财政部门和会计中心考核为主,监管单位考核为辅,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考核水平。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的工作绩效考核,将会计人员是否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和服务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实际绩效纳入考核范围,使会计人员既能履行监督职责,又能关心单位的经营管理。
(六)逐步实施会计电算化监管
利用计算机进行会计和会计管理,实现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算化监督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系统的操作环境,严格遵守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引入成熟稳定的审计软件。
同时,在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实现单位与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的联网,确保会计中心随时动态监督单位的收支规模和会计处理。
(7)积极与其他监督部门合作,实现协同监督
我国经济监督部门众多,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社会审计监督共同构成了经济监督体系。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是很明确,经常出现多次检查、重复检查或监督真空现象,检查结论不能相互利用,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时间浪费,没有形成检查力量,使监督成本增加,经济监督整体效果不好。因此,会计委派的间接监督机构应与各监督主体形成分工明确、重点不同、相互促进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