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1 热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急需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护卫,在审计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的审计工作是毫无价值的。“独立”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坚持组织独立,即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实际上,大多数审计部门与纪律检查监督部门合作,更多的是隶属于财务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甚至可以作为领导决策的智库,以审计工作中的各种研究、数据和分析数据作为领导决策的依据,真正落实审计监督、控制和反馈的作用。二是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在事业单位人力、物力、资金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内部审计通常作为附属工作进行,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日常工作中的骨干精英。日常工作后,他们委托审计重任,工作压力明显。根据马斯洛的需求水平理论,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人都渴望有亲密的关系来满足他们的归属需求。在我国事业单位制度中,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公司形成了密切的关系网络。内部审计人员往往有“多一件事比省一件事好”的想法,很难真正进行审计。
2、内部审计员工素质亟待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审计已发展成为会计、经济学、财务管理、法律等综合性、专业性学科。审计作为一项造福人民的经济监督活动,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应对经验、优秀的财务和会计业务能力,更重要的是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意识,不徇私舞弊,不知法犯法,坚持政治素养的培养,具有较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绝不原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一般由经验丰富、经验丰富的业务精英承担。在完成自己工作的同时,他们被调到其他单位进行审计。很多人从来没有改变过主意,固执地对内部审计产生了新的误差。他们觉得自己每年都通过了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审计、领导经济审计和离职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只需要处理事情。此外,有些人认为机构不是生产部门,不需要计算成本和利润,甚至适当的奢侈和挪用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没有成本计算问题,财务或会计部门只需要部门或单位内部财务收支行为会计活动,不需要进行内部审计。
3、需要完善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和法律依据
就目前的内部审计立法而言,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基于行政法规,即《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和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审计实践指南或具体业务指导基本没有。各单位在完成内部审计工作时,只能按照这些原则更多地参考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关方法。但由于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很多单位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只能“摸石头过河”。因此,审计署作为内部审计的主管部门,应当带头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督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法规和指导体系,特别是对上市企业等一定规模的企业,结合内部控制审计,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指南,对机关事业单位,要与纪检监察相结合,制定责任明确、奖惩明确的内部审计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