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西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经验
发布时间:2026-10-18
借鉴西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经验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参考制度
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世界上没有统一的模式。美国的非营利组织分为公共和私人。公共非营利组织会计属于政府会计制度,私人非营利组织会计属于企业会计制度。这样,公共和私人非营利组织属于不同的会计制度,没有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
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制度,因此有必要借鉴西方经验,建立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向更加成熟的方向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模式的参考模式
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严格按照“基金”会计模式,以整个组织为报告主体,以基金为会计主体。基金具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严格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分为永久有限用途基金、临时有限用途基金和有限用途基金。会计科目分为多个基金主体,设置相应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科目,保持平衡关系。通过设立基金主体,控制有限时间和用途的资源,防止各类基金混合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用,使受托人更好地履行法定受托责任。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中,事业单位采用预算会计模式。我国2012 年2 2013年13年1月修订通过月1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自身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根据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各级实行独立会计核算。我国非营利组织也可以考虑借鉴西方基金会计模式,更好地实现专款专用。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基础参考
收支确认标准可分为应计制(权责发生制)、现金制(收付实现制)、修订应计制(修订权责发生制)和修订收付实现制。在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应计制度和修订应计制度为会计确认基础,确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效果。
我国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属于纠正收付实现制。两个会计基础并存,不能客观反映会计主体的真实情况。我们应该从西方的实践中学习,通过纠正权责发生制,逐步过渡到以应计制(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
(四)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参考
1.在元素确定方面,与西方相比,中国事业单位会计只反映余额,不认定为会计元素,缺乏合理性,可以增加“余额”要素,正确反映非营利组织使用资金的整体情况,也更有利于报告用户理解和使用真实的财务信息。
2.在资本保全方面,西方非营利组织对资本保全的理解是,虽然非营利组织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所有人,但组织有义务延续其服务规模和能力,努力拥有更广泛的范围和更大的发展能力,这也是组织的初衷和资本提供者的愿望,这些组织需要资本保全,通常当期末净资产金额大于或等于最初金额,认为资本保全。否则,组织原有的规模和服务能力将会萎缩,资本供应商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五)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参考
财务报告是提供财务信息的载体,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决策财务信息。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支余额表、职能费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财务报告附注组成,部分西方国家也编制了净资产变动表。职能费用表是反映某组织按职能划分的各费用项目当期累计数量的报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根据现金或约当现金编制的,反映了某组织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变动的结果和原因。
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设立了财务状况变动表等报表,比较全面、系统,而我国事业单位没有设置财务状况变动表,也不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不能反映现金变动、货币资金周转、流动性等实际情况;也不能反映净资产的变化以及资本能否保全。
可见,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展和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