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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益报告的会计环境正在形成
发布时间:2026-09-23

全面收益报告的会计环境正在形成
 
1.“委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的转变
 
从本质上讲,“决策有用观”优于“委托责任观”。首先,“决策有用观”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它更能得到人们的支持。“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应该向所有信息用户提供,特别是对他们预测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有用的信息。传统的收益表以委托责任观为中心,主要针对资源所有者,反映经营者的历史经营业绩;其次,收益构成的“损益满计观”和收益确定的“资产负债观”应以“决策有用观”为基础。
 
幸运的是,我国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第四条明确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用户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委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帮助财务会计报告用户做出经济决策。”因此,中国的会计目标正逐渐从“委托责任观”转变为“决策有用观”,以“决策有用观”为中心的综合收入报告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和改革的方向。
 
2. 适度运用公允价值
 
在西方国家,由于近年来对金融工具计量的关注,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可谓“一波三折”:公允价值出现于1998年的“非货币性交易”、在“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由于许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被取消。2006年2月15日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一定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公允价值和应缴纳的相关税款作为资产交换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基本上回到了1998年中国的情况,与美国现行的规定大致相同。此外,新标准体系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谨慎采用公允价值。
 
综合收入可分为“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入”两部分。中国现行利润表报告的收入为“净收入”,这部分收入报告在中国相对成熟。因此,如何报告其他综合收入是改革中国绩效报告的关键,在“其他综合收入”中,所有“未实现收益和损失”的报告都不能与公允价值的使用分开。新的会计准则允许适度使用公允价值,为报告的综合收入提供更成熟的经济环境。
 
3. 国际会计发展的影响
 
早在1980年,美国就首次引入了全面收入的新概念。1984年12月,《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五号再次指出,全面收入报告应成为一整套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1997年6月,财务会计准则第130号报告全面收入正式公布。英国在1992年10月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中增加了“全面确认收益和损失表”。 1997年修订的第一个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报告其他利得和损失。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也实施了全面的收入报告。
 
从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基本符合国际标准。综合收益理论正逐渐走向全球化。然而,这一理论在中国还没有得到应用。为了促进我国会计发展的国际化进程,实施综合收益报告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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