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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企业无形资产核算的特殊性
发布时间:2026-09-18

生物制药企业无形资产核算的特殊性
 
现代生物制药企业是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其产品从科研项目到批量生产一般需要7年时间。就单一产品而言,科研开发成本、新产品试生产成本、广告成本等成本约为数千万元。根据新标准,将“研究”定义为“获取新的科技知识,了解他们的原创计划调查”,将“开发”定义为“在商业生产或使用之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实质性的改进材料、设备、产品等。”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生物制药企业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企业研发活动明确分为研发阶段显然非常困难,特别是对于不精通科技的会计人员。面对生物制药企业的特殊性,现行的会计制度无法正确反映产品的投入、产出和盈亏状况。
 
根据2006年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主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将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得新的科技知识和理解而进行的原创有计划的调查。内部研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商业生产或使用之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实质性的改进材料、设备、产品等。企业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以下简称研究支出)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简称(开发支出),在能够证明下列项目时,应当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从技术上讲,完成无形资产使用或出售可行性;完成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或无形资产本身的市场;无形资产在内部使用时,应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完成无形资产的开发,能够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以可靠测量。表面上看,新标准是完美的,但可以预见,一旦实际操作启动,新标准的相关规定将变得难以把握。虽然新标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将“研究”定义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了解其原创计划调查”,“开发”定义为“商业生产或使用前,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计划或设计,生产新的或实质性改进材料、设备、产品等。”但在实践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企业研发活动明确划分为研发阶段显然非常困难,特别是对于不精通科技的会计人员。此外,新标准对开发阶段的支出只能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情况下确定为无形资产。但这五个条件,如“有意完成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当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证明其有用性”;“……能够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等,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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