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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计结果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
发布时间:2026-07-06

严格审计结果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是指审计结果报告形成后提交、归档、宣传、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不仅与领导干部的政治前景密切相关,而且与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部门的协调密切相关,如果管理不好会影响各种关系,影响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果,必须高度重视。
 
(1)严格控制审计结果的抄送面。审计机关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同时抄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这是一个总体要求,但具体到一个项目,抄送范围不能概括,应根据审计结果的具体情况和干部管理权限来确定。审计结果不涉及对审计对象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抄送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不需要抄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不需要抄送组织部门。
 
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只需抄送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审计结果抄送面,防止审计结果随意处置,导致审计结果无意识扩散,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重要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密件进行管理。审计结果涉及被审计人员的重大违纪行为的,经审计提交结果报告后,需要移送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查的,应当按照结果内容分类,并按照密件的要求进行传输管理。一是防止泄露后查处案件的困难;二是防止涉案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报复。
 
(3)建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档规范。经济审计结果归档不仅仅是审计部门的事。暂行规定中提到的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归档规范。具体来说,审计部门今后应当设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收集审计取证材料、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的使用情况,形成审计档案,并移送档案保管。政府是审计结果的主要机关,应当指定专人或者专门机构接收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登记、传递、保管,并按照规定销毁。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及时将审计结果归入干部个人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将审计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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