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础设施工程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6-06-12
高校基础设施工程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 基础设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1. 多计、重计已完成工程量。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家施工企业共同建设,存在混淆工程边界、交点工程重复计算的情况。部分已完成工程的实物量与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不一致;有的因工程变更应调整减少的工程量,但在编制预算时不调整,使工程量得到更多计算。2. 高定额标准,提高工程造价。其他地区定额、其他年度工程定额等部分工程较高。3. 提高收费和资质等级。有的项目要自行取四类,有的项目要自行取三类,有的项目不按自己公司的资质等级收费,有的集体,有的集体,有的集体,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从而提高项目成本。4. 谎报材料的价格或费用。一些工程材料以次充好,提高价格;有些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使用大型机械和特种机械;有些工程实际上没有材料二次搬运,有些工程不需要抓时间,抓进度,故意增加夜间施工成本等。5. 隐蔽工程以次充好。在预算中,一些项目通过故意虚报基础土方开挖量、石方混凝土添加量、垫层厚度等方式增加成本。
(二) 注意事后控制,忽视事前和事中控制。长期以来,高校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形成了事后控制的传统习惯,通过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后提供的各种数据进行项目决算,但通常是“木船”,造成的项目超预算或项目错误无法挽回,这是忽视事前和事中控制的结果。对于这个问题,一方面可能是承包商在投标阶段作弊,价格虚高;另一方面,少数部门和个人可能故意改变和增加项目,以谋取私利。如果对高校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这种情况可以减少[1] ] 。
(三) 项目变更存在漏洞。由于高校基础设施项目有许多自身特点,项目价值大,特殊要求多,设计变更多,施工合同内容不完善,施工企业计算施工单位。部分高校采用设计变更,通过不当手段大大提高工程成本;部分施工单位与施工企业密切相关,不应签发签证;部分施工企业使用施工单位基础设施人员不了解基础设施管理和工程管理,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不是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而是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随意签发签证。这些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将给罪犯一个机会。
(四) 工程监理不完善。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监理机构和人员素质不高,对施工质量不负责任,但根据施工单位要求随意签发变更签证,增加投资;二是监理机构和人员资质评审监督不严格,监理单位权力不够;三是部分高校没有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的不完善影响了高校基础设施项目的决算审计,增加了审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