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险的基本含义
发布时间:2026-06-09
自从注册会计师从事法定业务以来,审计风险一直伴随着它。目前,我国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责任公司的形式,规模业务收入少,风险承受能力有限。此外,会计市场发展不足,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注册会计师已成为审计风险的承受目标。实施风险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面临的重大挑战。笔者试图从审计风险的含义出发,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提出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
审计风险的基本含义
国际审计准则第255条关于审计风险的含义数字“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定期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可能对实质性财务信息提供不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表》第47 号码认为:“审计风险是内部审计人员无意中对包含重要错误报告的财务报告没有适当调整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第九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九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九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遗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布不当审计意见的概率”。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乱报的定义范围不同,但就像国际审计准则定义为“本质”一样,中国的独立审计准则定义为“重大”,而美国的审计准则定义为“无意”行为,而不是有意;但审计风险的基本含义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内部审计人员对重大错报和错报的财务报告。审计后,认为重大错报和错报不存在书面发布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规避风险和检测风险。固有风险是指假设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在内部控制中单独或与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相关时发生重大错报和遗漏的概率;风险控制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与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相连的错报或遗漏,但未能在内部控制下避免或纠正的概率;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与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相连产生重大错报或遗漏,未经实质性测试发现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