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作单位内部审计对立问题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6-03-21
20世纪30年代,华尔街爆发的金融危机促进了美国的许多政策改革,也孕育了各种经济体制标准化和制度化的种子。美国的现代内部审计应运而生。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蓬勃发展,我国也开始了审计事业的跋涉。内部审计的参与者是本单位的审计人员。他们通过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对本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活动起到检查、判断、评估和监督的作用。他们通过单独的评估和监督,确定了本部门、本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在一定会计期内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其目的是不断加强和监督公司目前的经济状况、风险管理和治理水平。强调内部审计的功能和作用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避免腐败、建立廉洁社会的必然要求。2014年,我国审计项目154万起,其中经济案件移交线索287起,涉案人员4706人,司法机关责任人537人,政府高级官员和国有企业高级干部众多。外部审计、政府审计等来自第三方的压力和限制固然重要。但是,把掌握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的监管留给外界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只有从事业单位本身做起,从内部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做起,才能使事业单位朝着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从问题的根本原因清理。单独的内部审计具有审计问题、发现隐患、评估风险和监督的重要功能,比政府审计和外部审计更直接、更明显。通过对我国工作单位内部审计对立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审计工作是一项涉及各方面的经济活动,不仅涉及公司经营者的工作表现,还涉及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群众的利益,以及相关的经济行为管理、风险防治、资本运作、政府监管等相关网络。因此,如何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一直是一个关键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经济金融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历史机遇和困难挑战。因此,必须加强机构内部审计建设。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下,独立审计的国际化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中国需要制定相关的、专门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遵守规章制度,坚持法治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