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建设是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基础
发布时间:2022-08-06
(1)明确风险控制目标,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会计系统的风险控制目标是促进会计集中会计和支付清算的安全、持续、高效,为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银行业提供高质量、快速的服务,防范资本风险,确保资本安全。同时,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风险管理是围绕这一目标,针对各种风险,确定预防重点,监督控制过程,各环节紧密相连,控制过程、结果评价、分析、及时调整,解决风险管理问题,发现风险,采取措施,产生进一步管理决策控制效果,确保系统风险最小化。
(2)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培养内部控制文化
风险控制不仅是管理者的问题,每个职位,每个人在处理每个业务时都应该考虑风险因素,员工应该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内涵。一是严格管理员工,制定完整的行为准则;二是增强法律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掌握各种风险特征和动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将会计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和风险控制意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整合优化业务流程
系统建设是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以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为出发点,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新系统运行状态下的新风险点和系统功能设置相结合。总行整合各会计中心制定的业务体系和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和岗位的控制,随着工作内容的变化,不断修改、改进、更新,实现风险管理的标准化和标准化,使员工对工作流程和准化,使员工对工作流程和职责有清晰的认识,将风险防范落实到各个环节。一是修订完善现有的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运行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各城市处理中心对各参与银行的查询和查复情况ccpc监控,形成制度,增强参与者自律意识,监督资金及时入账;四是进一步完善数据备份,形成异地备份双保险。二是明确重大事项内容,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处理结果的检查制度。三是建立有效落实制度的长效机制,强化管理责任,将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到人,建立风险控制奖惩制度,奖惩分明。
(四)扩大中央银行信用管理范围,加强对参与者的监督制约
中央银行应在认真审查信用状况的基础上,扩大清算账户范围,充分发挥支付系统容量大、快速优势,随时监督金融机构资本流量和账户余额,中央银行应充分发挥最终贷款人的作用,通过提供日常贷款和高罚息贷款解决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确保ABS正常运行和资金汇路畅通无阻,合理规避信用风险。
(5)完善权限设置管理,细化系统相互约束功能
在ABS系统增加以下功能:一是增加大型账户业务主管认证功能,明确联合银行柜对大型业务的审计要素,监督严格,责任明确。二是在综合柜计息管理操作中增加复核菜单,由四级权限操作员复核计息账户参数的设置和修改,减少错误,防范风险;合理设置权限,增加联合银行柜三级操作员独立完成的查询和复核功能,消除一手清晰的行为。三是优化行名号查询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联合银行错误,加快资本周转,降低银行风险。四是加强支付信息统计监控功能,做好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及时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基本信息。
(6)加强网络维护和灾难备份管理,防范和控制运行风险
应制定完善ABS应急处理方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应急异常情况制定明确、具体、易操作的解决方案。ABS灾难备份计划,建立省级灾难备份中心,通过定期测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防灾作用,确保系统的连续性、业务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同时,建立统一高效的支付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使设备和网络的日常技术维护和技术检查标准化和制度化,降低系统故障的概率。增加系统的部分功能,使系统能够及时检测网络连接故障,并发出报警提示,使系统管理人员能够立即检查和消除故障,有效防范系统支付风险。
(七)建立业务监督与制度执行检查相结合的风险监督体系
事后,监管部门应及时收集业务信息,检查会计凭证中电子信息的相关要素,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提高会计质量,防范支付清算风险;同时,定期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整个会计系统的执行情况和风险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