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发布时间:2026-03-19
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是一个高度独立的部门,但现阶段我国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通常不能保证其独立性。只有单独实现,才能保证职能的正常发挥和审计结论的可信度和有效性。目前,各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方式各不相同,其独立性也大不相同。基本上,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工作部门属于同级平行关系,独立性难以保证。提交给上级领导的审计结论的真实性有待商榷;或者有些企业虽然设立了独立性强的内部审计部门,但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仍然无法改变原来的方式,促使内部审计部门名存实亡。国外一些中国在这方面做得更好,直接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即内部审计部门直接负责股东大会,审计结论直接向股东大会报告,所以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工作部门明显分开,高于一般工作部门,所以审计结论更准确,不会出现部门所有权混乱。因此,国内审计机构的设置可以参考海外,但不能复制。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适合这个系统。目前,在非国有企业中,实施这种模式是完全可行的,这也符合非国有企业的竞争机制。然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似乎仍然很难摆脱主导地位的现实,但这可能是国有企业努力的方向。四、改变传统审计方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财务部实现了会计信息化,改变了以往的手工会计风格,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负担和经济成本,而财务计算,内部审计工作模式也一如既往地使用笔、纸、计算器、劳动力成本、员工负担、工作效率低,无法完成审计项目的实时控制,传统的审计方法不能适用于当前技术的不断发展。由于计算机技术在企业中的不断应用和创新,电算化审计工作将不再是一个梦想。通过计算机技术审计完全可以实现各项目的实时监控,从以往的事后审计到事前、事中、事后结合的新审计模式,可以实现非现场审计与动态审计的结合。在实时监控项目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防止以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此外,企业要促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既能减轻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又能提高审计质量。当然,各企业在设置审计方案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不能按本宣科,千篇一律。内审和外审在相互配合时要以极高的独立性为基础,否则也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