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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与民间审计的理论解释
发布时间:2025-12-3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对配套审计制度的需求日益明显。因此,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为内容的外部审计制度,旨在摆脱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的缺点,通过不同于被审计对象的外部审计,得出更真实、更有效的审计结论,真实反映各经济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解决问题,主动修正,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两者的区别在于,独立审计的效果可以从我国赋予的公共权力和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得到充分发挥。
 
国家审计与民间审计的理论解释
 
根据我国现行的审计制度,根据不同的审计主体,审计可以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而正是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形成了外部审计。所谓外部审计,是指与被审计以外的专门机构或部门不同的审计行为。
 
(一)政府审计
 
国家审计,又称政府审计,是指以国家法定审计部门为主体的审计工作。其本质是国家政治制度之一。依照法律赋予其特殊的经济监督职权,依法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金融机构等被审对象进行经济评价和指导。作为国家治理的监管控制体系之一,国家审计具有独特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综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代表国家和人民,综合评价被审单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有权要求被审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强制整改,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民间审计
 
民间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以单独执行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为主体,对集团公司相关经济事项进行的审计核实业务。它起源于经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自身能力或股权分散,企业所有者聘请专业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权,管理企业。但为了评价企业管理层履行职责,确保企业经济成果不被管理层非法窃取,委托不同于公司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独立审批、监督、评估和公证活动,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以及经济数据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得出相应的审计结论。因此,民间审计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被审计公司的主动委托,需要更强的专业精神来应对公司的各种欺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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