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海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风险的防范
发布时间:2025-11-07

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风险的防范
 
1、实行审计机关垂直领导制度
 
要使“国家审计机关与政府行政机关完全分离”,真正体现“政府花钱、人民监督”的本质。目前,可以先实行省级垂直领导制度,即市级审计机关属于省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县级审计机关属于市级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和过渡,可以实行完整的垂直领导制度。地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将大大增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将得到加强。审计人员对政府各部门的监督不再是政府内部审计监督,而是完全独立的外部监督,大大降低审计人员的阻力和干扰,有利于提高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2、加强通知,公布审计结果权
 
报告和公布审计结果是外国政府审计的普遍做法,也是中国审计机关依法享有的重要权限。近年来,中国审计机关通知和公布了一些审计事项,但通知和公布的审计案件数量相对较少。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和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人民对政府决策透明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通知和公告结果权,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可以增强审计部门的责任感。
 
3、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尽快适应知识经济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研究,尽可能多地引入指导,帮助下级审计机关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建立高素质的审计团队
 
严格控制审计队伍的入口,形成良好的就业机制。进入审计机关的人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感,还要具有扎实的审计基础知识和一定的业务工作经验。
 
5、理顺审计资金来源
 
审计监督机关不同于其他经济监督机关的根本特征是独立性。其独立性的含义不仅包括组织、人员和工作的独立性,还包括资金的独立性,即审计机关有自己的特殊资金来源,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独立工作。为避免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讨价还价的现象,地方审计机关的没收收入将上缴国库。
 

财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