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知识经济时代自创无形资产?
发布时间:2025-10-06
如何确认知识经济时代自创无形资产
1.扩大自创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外来的还是自创的,都要确认入账,以满足一致性原则的要求。特别是自创无形资产不应局限于《无形资产标准》规定的专利权、商标权、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而应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出发,确认自创商标、品牌、非专利技术、质量认证体系、绿色食品标志、环境管理体系等新的无形资产,充分体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2.自创无形资产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量。目前,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方法有三种:①成本法。根据评估基准日的计价标准计算历史成本,然后减去应扣损失和贬值,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比较客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随意性。然而,一些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很难确定,甚至与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因此,这种方法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并没有得到多少应用。②现行市场价法。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以现行市场价格为计价标准确定的。这种方法需要充分的市场条件,而目前我国的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同时,与其他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具有很强的个体特征,客观上限制了这种方法的使用。③收益法。通过估计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并将其转化为现值,从而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可以反映无形资产的意义,但评估过程中的未来收入需要预测,报酬率也需要操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确定。因此,收益法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但在实际的无形资产评估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上方法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无形资产。对于自创无形资产,应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情况、不同模式进行测量:
(1)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成本法,其最终入账价值不仅包括注册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还包括研发费用。在会计处理中,为防止开发项目可能失败,在相关无形资产正式取得研发费用前,可设置“研发费用”科目,计算研发费用、注册费、律师费等研发费用,开发成功后资本化,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开发失败,一次或分期转入当期损益。
(2)对于非专利技术,由于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初始账户价值以研发费用为准,具体操作可参考(1)程序。
(3)对于商誉,由于与企业整体资产不可分割,成本不能单独准确划分,但商誉的本质是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回报的资产,可以根据收益法进行评估,也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量:企业商誉=(企业年利润总额÷行业年净资产利润率)×预计使用寿命-企业账面净资产。
(4)知识产权等可按收益法计量。
3.建立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定期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自创无形资产确认入账后,还应定期评估,根据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价值。因为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在某个特殊的时间点得到了确认,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延续、发展或消亡,这是一种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资产。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超过或低于原入账价值的部分可以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