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海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煤炭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5-05-27

煤炭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任何新经济模式的实施都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循环经济也不例外。更重要的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煤炭资源型城市也有一些自身条件,压力更大,对外部条件的支持和保障也有更多的要求。
症结之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中央和省反复强调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重要性,但一些煤炭资源城市对我国资源和环境形势了解不深,对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认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煤炭循环经济仍存在概念上不理解、内涵和作用知之甚少等问题。对策建议:形成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强大宣传攻势,分层次开展广泛的研讨会,加强煤炭资源型城市领导干部专项培训。
第二个症结:科学研究不到位。煤炭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理论和科研的支持。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没有达到很深的水平,不利于煤炭循环经济的发展。恐怕这方面只有一个或几个煤炭资源型城市才能解决和探索,效果不会好。对策建议:尽快组织专家开展专题研究,统一规划煤炭循环经济。同时,要把一些基本成熟、条件基本、有代表性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纳入典型培育范围,重点扶持,推动循环经济“遍地开花”。
症结三:产业支持不到位。煤炭循环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发展水平关系到国家的能源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煤炭循环经济项目提前一天开工,将减少一天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目前,国家对煤炭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项目的发展还没有明显的优先政策支持。对策建议:国家对煤炭资源型城市循环经济项目的发展,要在项目审批、规划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铁路运输能力和互联网电力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也要研究形成专项政策法规,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症结四:投资保障不到位。循环经济项目往往需要大量投资。为了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煤炭,煤炭资源型城市往往是“先开发后建设,先生产后生活”。煤炭建设和开采用有限的资金,导致自身投资能力薄弱。对策建议:国家要注重循环经济项目的公益性,放宽税收优惠范围,将其纳入国债投资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最大限度地提供资金支持。
 

财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