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二元股权结构
发布时间:2025-05-10
建立二元股权结构
现阶段,尽快改变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现象的意义不言而喻。问题在于如何优化和改革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改革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在降低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同时,建立合理的二元股权结构。换句话说,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业绩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可能有效途径是按照股权二元结构模式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公司中建立二元股权结构。
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这种股权结构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发挥作用。为此,应注意解决以下问题:
1.高度重视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科学合理股权结构的重要性。股份制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能否发挥其应有的效率,取决于其内部治理结构是否有效。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的权力结构。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重中之重,也是影响和制约上市公司发展的深层次因素。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
2.在股权结构问题上要树立反垄断意识。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和竞争经济。上市公司作为公共公司,是社会经济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其治理权力必须开放竞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必须科学合理规范。保证治理结构的竞争力作为公众公司,应该成为一个基本原则。只有通过股权结构改革才能实现这一点。通过强有力的竞争,将上市公司的治理权转移到最具动力、能力和活力的主体手中,同时也是最遵守企业合同的主体。不仅要规范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下限,还要对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限制定强制性、严格的规范和约束,防止和反对股权结构中的垄断。例如,在这个阶段,可以强制性地规定,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应超过30%。超过的必须通过转让、分割、并购等方式减少,防止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控制,防止其对公司的控股权演变为绝对权。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还应建立治理权力的反垄断意识。在适当条件下,有关部门应考虑建立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点。
3.建立相互制衡、相辅相成的股权结构关系,必须为大股东设定严格的准入条件和门槛。在规范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控股权力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关系,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建立公司相互制衡、相辅相成的股权结构关系。
对于中国上市公司来说,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降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同时,引进合格的、有能力与第一大股东共同管理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第一项工作主要是“减少国有股”。但必须注意的是,改革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目的不是减少,而是引进和形成公司的盈利机制。其实质要求是形成大股东之间的代理竞争和监管竞争,形成大股东之间的制衡互补关系,确保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这绝对不可能简单地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国有股来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改革的目的只有在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同时,才能实现。进入的大股东不仅要有长期投资和经营的野心,还要有相应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减持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目的。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引入一个合格的新股东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个新的面貌。例如,在江铃汽车公司引入美国福特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后的几年里,该公司的业绩显著迅速提高。福耀玻璃公司也是如此。相反,许多公司每年都没有看到任何重组的结果。主要原因是它偏离了股权结构重组的应有方向。在现阶段,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改革大多意味着将原本属于国家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主体,这本质上是资产权力和公共权力的转移。因此,受让人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选择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承担这一责任。对于那些只想以重组的名义进行股票投机或觊觎公司资产的人,不仅要坚决拒绝上市公司,还要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对违规者进行严厉的监督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