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6-08-23
完善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建议
(1)两税合并后,应注意税法与会计标准的协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了国内外企业实际支出扣除政策;取消国内企业计税工资制度,扩大费用扣除限额。新会计准则下,原国内企业所得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难以适当估计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标准的差异。如果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能够更好地协调与会计标准的差异,如果时间差异变得很小,所得税会计政策也可以更加明确。
(2)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力度
新所得税标准的实施相对困难。从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企业都采用了应纳税法。因此,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把握新政策的本质,同时发布一些指导实施建议,在上市公司实施新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过程中给予强有力的监督,加快企业的过渡和整合。其次,无论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企业负责人都应全力支持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尽快掌握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最后,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为了加快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融合,我们应该与其他国家的会计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学习先进的经验。
(3)企业应加强内控
新会计准则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债务的唯一核算方法,大大提高了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但在实践中,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新企业所得税标准实施的监督。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特点之一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观性较大,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更宽松的会计政策选择和公允价值广泛使用,将为企业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留下更大的经营空间,影响各期所得税费用,对企业净利润、每股收入、市场利润等重要财务指标产生深远影响。为谨慎起见,企业应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和监督,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和独立董事会的作用。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主观判断责任,确保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的准确性和科学判断,尽量减少上市公司控制利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