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独立审计准则不能免责吗?
发布时间:2026-07-29
作者有一个想法,当审计民事赔偿制度刚刚引入时,统一实施过错责任制,等待时机成熟,然后修改法律,统一实施推定过错制度。毕竟,会计师的成长需要一个过程,现在不能盲目地符合国际标准。由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特点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普遍性,注册会计师侵权的归责原则较为复杂。作者还有一个想法:未来,中国可以建立以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和严格责任原则为辅的会计侵权责任原则体系。具体来说,原告可以分为客户(包括直接受益人)、预见方,可以合理预见第三方。对客户(直接受益人)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对预见方实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对第三方实行合理预见过错责任原则。建立这样一个原则系列,主要是考虑注册会计师侵权与原告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从客户到预见方到合理预见第三方,因果关系逐渐减弱,相应的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逐渐减少,责任原则逐渐有利于.
遵循独立审计准则不能免责吗?
银广夏事件发生后,出现了一些批评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言论,认为《独立审计准则》过时,其规定给注册会计师带来了严重的政策误导,是将注册会计师推向深渊的魔鬼。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厌恶,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李双亲自驳斥了“银广夏审计失败是独立审计准则过错”的谬论,他不礼貌地批评发表这些言论的人“不注意审计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道听途说的概念完全否认独立审计准则,混淆是非,造成很大的混乱。”《中国财经日报》还邀请业内名人对此事发表评论。
在这场争论中,有一个问题是“审计准则与审计责任的关系”。如果审计失败,会计师能否按照审计准则解除审计责任?如果你不遵守审计准则,你必须承担审计责任吗?李爽认为,“注册会计师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的,一旦审计失败,就难辞其咎。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履行应有的执业谨慎,不承担审计失败责任。”也就是说,会计师不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的,必须承担责任;但是,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并不一定能免除审计责任,因为免除审计责任的另一个前提是“履行应有的执业谨慎”。
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会计师遵守审计准则,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会计师也不能免除责任,那么独立审计准则还能保护会计师吗?问题不仅在这里。由于我国审计实践落后于审计准则,一旦审计失败,会计师很难证明自己严格遵守了审计准则,结果自然是“难辞其咎”。即使侥幸证明自己严格遵守了审计准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即勤勉尽责),也无法逃避责任。这种独立审计准则的权威性体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