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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26-07-22

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规范
 
(一)从法律方面规范审计责任的措施
 
1.加强《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首先要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在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中的基本地位。《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门法,应当在注册会计师法律制度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应当与《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相衔接,使《注册会计师法》成为从法律角度判断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其次,《独立审计准则》应与《注册会计师法》挂钩。在责任认定方面,可以增加《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使审计准则与法律密切相关,甚至将审计准则作为法律解释,最终使《独立审计准则》成为法院判决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2.整合法律界与行业审计责任的差异,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定义审计责任的相关规定,并尽可能详细地列出。
 
(1)深化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审计需求由政府需求向企业主动需求转变,避免政府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长期审计和审计事务的行政干预。
 
(2)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出聘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披露审计机构变更情况。
 
(3)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同财产登记制度。
 
(四)在民事诉讼法中,
 
①遵循美国的“新欺诈审计准则”制度,按照“推定过错”的原则确定审计责任;建立审计责任“问责制”。
 
②建立民事责任赔偿机制。
 
A.鼓励民事诉讼:民事第一,行政刑事第二。
 
B.明确民事诉讼主体。
 
C.降低诉讼门槛:举证倒置制。
 
D.连带责任被比例责任所取代。
 
(5)规定免除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应当增加有关法律责任免除条款,如时效免除、受害人或者第三人过错免除等。
 
(6)加强法律意识,加强执法,国家有关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配合措施。
 
(2)从事务所规范审计责任的措施1。建议事务所采取“有限责任合伙制”。
 
(1)认真选择合伙人,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同财产登记制度。
 
(2)允许在研究所执业的会计师持有事务所的部分股份,以分担风险,有效约束会计师行为。
 
(3)建立注册会计师个人信用制度。
 
2.建立健全事务所风险防范机制。
 
(1)谨慎选择客户,对客户资质进行详细评估。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落实职业责任|“三级复核制”。
 
(3)聘请熟悉审计责任的律师担任事务所法律顾问,以备不时之需。
 
(4)以参加职业责任保险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义务,建立职业责任风险保险基金。
 
(5)请其他事务所进行独立的质量检查,建立银行间审查制度。
 
(三)规范行业管理审计责任的措施
 
1.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加强行业检查。
 
2.加强注册会计师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3.建立注册会计师执业信用档案,增加注册会计师违法机会成本。
 
4.成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鉴定委员会”,协调监督具体案件的日常行政管理。
 
5.建立“独立审计鉴定人名册制度”和“具体案件鉴定人三方任选制度”。
 
6.基于现有将“中国证监会”告上法庭的案件,建议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收取的部分会费投保责任保险,以备将来可能成为某些案件的相关被告。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自律水平。
 
2.加强专业能力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3.遵循执业标准的规范,不从事不称职的委托业务。
 
4.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合理的审计业务协议和审计责任双向承诺,要求客户实行“会计数据承诺制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制定上述措施的目的是确保最大限度地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一旦发生风险,可以考虑由会计师本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承担责任。这样,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事务所解散,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事务所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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