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屡审屡犯”的对策
发布时间:2026-01-19
破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屡审屡犯”的对策
针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反复审计”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或避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发生,使审计更有效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1)逐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出台有效完善的管理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在借贷过程中有据可依,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此外,行政机关应不断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债券市场管理,对多家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全面整改,建立系统完善的报告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动态监控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实现政府债务标准化管理,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2)继续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审计。中国应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建立配套的债务预警制度,防止地方债务金额过高,地方政府不能承担巨额债务,影响经济发展。同时,为了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地方政府也可以建立债务偿还准备金制度。此外,中国还应采用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制,从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施加一定压力,减少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或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借贷债务,减轻地方债务风险。鉴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地方政府债务尚未实现动态管理和监控。此外,这种审计工作的发展并不能全面规避风险。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控,从制度上保证政府债务审计的正常状态。
(3)明确审计公告的信息披露,监督资金流入。审计公告结果的披露应当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有用性。但纵观近年来的审计公告,不难发现,该公告只披露了债务余额和债务负担的总体情况,并没有披露当地的债务偿还情况。可以看出,审计公告的披露情况并不全面。此外,公告从未批评过债务状况,只是提到了涉及多少地方政府。审计公告选择如此抽象的披露方式,对审计整改极为不利。笔者认为,审计机关应改变审计公告的方式,更清楚地指出地方政府存在哪些债务问题,债务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存在哪些不合理之处,使信息用户能够根据报告更好地开展下一步的审计整改工作,地方政府借贷也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结语
鉴于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存在许多“反复审计”问题,作者认为中国和审计部门应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同时结合相关行政部门的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定位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实现政府债务的标准化和效率管理,促进地方政府债务更有效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内部审计人员应努力通过审计工作促进债务管理的标准化,降低债务风险,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审计工作在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