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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部审计职能的现状
发布时间:2025-12-31

我国内部审计职能的现状
 
1.内部审计基础薄弱
 
根据2018年底前中央企业,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占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二,高风险公司、大型企业和国际业务指标较高的企业应努力满足千分之三的需求,许多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不足;
 
审计信息化程度不高,风险评估技术、内部控制评估、分析测试等方法选择不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仍是国内内部审计的主要方法,主要依靠手工审计工作,对于计算机、价值工程等先进审计技术没有充分利用,使内部审计效率和准确性难以有效提高,不仅浪费大量时间,而且使成本大大增加,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不利于内部审计实现价值增值功能。
 
许多企业由于内部审计人员较少,项目较多,为了完成工作计划,许多内部审计人员加班赶上项目,导致内部审计人员厌倦了处理。公司审计部门未及时关注公司的热点和难点,不能考虑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工作量、审计项目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使内部审计提高监督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审计附加值效果不明显。
 
2.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中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由会计人员担任,知识结构相对单一,难以及时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内部审计结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由内部审计人员的质量决定,由于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对审计、金融、财务、管理、工程、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内部审计人员应有一定的储备,以便更好地保证审计质量。
 
3.法律规范不完善
 
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仍存在很大差异。在审计立法方面,《注册会计师》用于社会审计,《审计法》用于国家审计,但内部审计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只是δ诓可蠹乒ぷ由此可见,维吾尔族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关注。
 
4.机构设置不合理
 
中国的内部审计是在中国的推动和干预下建立的,也是由中国的国情决定的。它没有完全的独立性,其中一些与其他部门合作或由其他部门领导的内部审计机构根本不是单独设立的。一些国有企业虽然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但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职能的发挥。这导致监督和评价这些内部审计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此外,各方面的利益很容易影响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这将极大地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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