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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结论: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5-10-17

2001年11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巨头“安然”公司会计欺诈案,让安然公司不复存在,让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崩溃,安然事件,美国上市公司爆发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金融欺诈丑闻,引发了纽约股市下跌和美国资本市场的巨大恐慌。为此,在美国各行各业的监督下,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加快了立法进程,试图从根本上阻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制度漏洞。2002年7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莱斯法案》,基本建立了后安然时代美国会计、审计发展、公司治理和证券监管框架,特别是美国会计监管、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会计和审计准则提出了重大改革措施,与会计准则制定相关的热点问题是:美国会计准则是否应该转向原则导向?虽然法案没有明确规定美国会计准则应坚持原则导向,但要求SEC研究美国采用原则导向会计制度的可行性,FASB也于2002年10月底发布了美国原则导向会计准则的方法和建议,从现行规则导向到原则导向,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不难肯定,美国会计准则的一大变化即将发生。事实上,这也是除美国以外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甚至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面临的问题。
 
暂行结论: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启示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企业基本标准和16项具体标准,包括关联方披露、会计政策变更、固定资产和现金流量表。我们认为,在经济转型时期,我国会计准则模式应继续走规则与原则相结合的道路,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的根本转变)为核心,继续制定具体会计准则,逐步建立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具体来说,对于“特殊性”、“关键”经济交易或事项注重“规则”,防止企业滥用会计政策调整利润;对于“一般性”、对于“通用性”的经济交易或事项,可以考虑原则导向法和规则导向法来制定会计准则,尽量重原则,轻规则。当然,基本标准和具体标准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补和互助的。具体标准和基本标准都不是一个不变的系统,两者都在不断变化,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始终相互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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