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理念
发布时间:2025-05-12
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理念
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遵循“提供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协助中小企业健全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宗旨。同时,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还应严格遵守三项指导原则:(1)支持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原则。(2)政府支持与市场经营相结合的原则。(3)实施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由城市、省、国家三级机构组成。其业务由担保和再担保两部分组成,担保主要以城市为基础,再担保主要以省为基础。根据《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形式可分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区法人。因此,根据这三种形式,我们可以分别建立三个担保机构:(1)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和向社会发行债券,也可以吸收中小企业投资和社会捐赠,机构实施市场开放经营,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督。(2)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的担保公司,由地方财政部门承诺担保责任,推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具有商业担保和信用担保的双重特点。(3)中小企业共同成立会员制担保机构,共同承担资金,承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合保险和互助保险的作用。这些机构的经营采用担保基金的形式,实行封闭式经营。总之,担保机构的成立离不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其资金来源多样化。成立后,应按市场规律运作。但无论如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成立初期不应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担保资金和业务资金主要由政府预算资助和资产分配,担保费收入仅为补充。
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资金,可以采取“财政分配、资产分配、企业分配、社会分配”的方式,通过政府预算分配、资产分配、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社会和企业股份、国内外礼品等方式解决担保资金来源问题。其主要目的是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变,以信用担保的形式服务中小企业,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将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产生重大影响。其作用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消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担保不足或不足的障碍,提供信用担保,补充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分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意愿,使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处于平等地位,共享金融资源。(2)与中小企业分担创业风险。信用担保体系肩负着中小企业高风险时期融资担保指导的重任。一旦企业成长,风险降低,信用单位将其纳入一般信用客户体系。此时,中小企业无需担保体系的担保即可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信用担保体系为企业完成了分阶段的指导任务。(3)R支持中小企业&D(研究与开发)。在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中小企业,有许多有前途的项目,但由于缺乏资金,无法研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系统可以提供信用支持,获得足够的资金,一旦项目研发成功,担保系统也可以获得巨大的回报。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担保中介的干预,使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贷款关系成为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分散,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得到了更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