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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25

从财政制度的角度来看,美国财政实行联邦财政%州财政和地方财政三级管理制度。三级财政各有相对独立的财政税收制度和专门法,各自编制、审批和执行本级预算,程序复杂。美国的财政监督有详细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程序。一般规定如下:财政部门负责监督财税宏观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其他一般税收监督主要由税务部门负责,财政支出监督主要由财政部门、资金部门、审计部门和国会负责。美国联邦财政部内设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负责监督宏观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财税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
 
美国对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财政部门的调查研究,合理确定各部门、各项目的预算支出金额,财政部门委托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公司对预算支出项目的年度执行情况和竣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作为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附件,报议会批准。预算金额一经国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无权增加或减少预算金额。第二,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每个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部门都有总统任命的财务总监,对总统和财政部负责。这些部门的每一笔费用都必须经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后才能分配。第三,联邦审计署负责调查和处理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此外,美国还有高标准、严格的专门监督机构。建立了国家联网计算机系统,处理大部分预算拨款业务和税收征管业务。
 
明确议会(国会)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财政监督制度。从美国财政监督制度来看,议会(国会)主要行使预算监督权,审查政府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审计部门主要监督检查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门监督工作主要围绕财政资金管理活动、预控制、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由于财政监督专门机构位于财政部,可以更真实地了解财政收支的运行情况。其他有关部门的设置也需要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确定明确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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